1)71 071_重生之我变成了男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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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所有的变故都是因为一个人。那是杨锋记忆中最惊艳的存在,十七八岁的少女,有着长而柔顺的头发,纤纤细腰,皮肤嫩得像是水做的一般。他之所以印象深刻,不止是因为她长得美,更因为那是他的第一个猎物。

  凭借孩子天然的优势,一声声姐姐,再给她递过去加了料的水,轻易就放倒了这个对他毫无防备的女孩。赶着毫不起眼的破车,载着最美丽的猎物归家。

  这一次,他爸没再像之前一样舍得把这个人给大家共享,除了他这个儿子,其他人看一眼都困难。她被关在家里,而不是专门放货物的仓库。一天两顿,家里吃什么就给她吃什么。

  那时候杨锋觉得他爸对她真是太好了,可是她却不知足,总想着逃跑。一次两次三次……每次抓回来,他爸都会打她,但是都控制着,怕打太严重治不好留下瑕疵,万一腻味了还能转手卖出去。为了防止她再逃,他把用一根冰冷粗硬的铁链锁住了她的脖子,就像不听话的狗一样。

  从那以后,她再也没能逃跑。第二年,她的肚子就鼓了起来,同时她人也乖了,不吵不闹,甚至还会讨好他爸。后来杨锋每每想起,都觉得那真是一个妖精一样的女人,而妖精是会吃人的。

  那段时间,他爸像是鬼迷心窍了一般,最后甚至给她解开了锁链。没有了束缚的畜生,在找到机会之后,毫不犹豫的咬死了主人。

  他爸是主人,那个女人是畜生。她杀了他爸,药晕了几条狗,一把火烧了村子。

  她是这么多年来,第一次成功逃离村子的人。没过多久,她又回来了,这次不是孤身一人,一起来的有警察也有愤怒的家长。

  村子一夕之间被端掉,那些叔叔伯伯,有的被抓了,有的被愤怒的家长当场打死。还没来得及出手的货物们被救了下来。

  杨锋混在其中,被带了出去。不过很快就被那些货物指认。感谢法制社会,罪不及家人,罪不及幼童,虽然没有父亲没有家什么都没有了,但他活了下来。比臭水沟里老鼠还恶心的畜生的孩子,没有人愿意收养,就算最后进了孤儿院,里面的人对他也不友好。

  在受尽歧视与虐待之后,他终于决定逃走,而在那之前,他送给了那些对他不好的人一份大礼。就像当初那个不知足的女人一样,一把火把一切都烧掉。那时候不像现在一样能验dna,尸体被烧焦后根本无从辨别,虽然最后发现少了一个人,但是谁也不知道那就是他。

  这段经历使得他认识到,这个社会不喜欢他爸以及叔叔伯伯那样的人,跟他们沾上关系也不行。所以逃走以后,他隐藏了自己的过去,蹲守在学校门口学那些孩子,如何说话,如何招人喜欢。

  然而让他失望的是,大家也不喜欢来历不明而且年龄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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